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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作者:方征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9日 浏览量:

  第六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是本世纪我国举办的最后一次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本届运动会在举办时间和地点上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199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是西藏自治区民主改革40周年,又是本世纪的最后1年。北京是祖国的首都,是各族人民向往的地方;西藏是“世界屋脊”,是我国典型的边疆民族自治地区,为全世界所关注。届时56个民族汇聚1堂,向国内外展示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展示民族政策和改革开放给民族地区带来的巨大变化,将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届全国民族运动会后,国家民委、国家体委在总结历届民族运动会的基础上,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下届运动会的总规程和各单项规程、规则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并于1997年8月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召开了第六届全国民族运动会第1次筹备会议。经过协商确定,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999年9月24日至9月30日在北京隆重举行,分赛场的比赛将先期于8月18日至28日在拉萨进行。

  运动会设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两大类。竞赛项目有:抢花炮、珍珠球、木球、毽球、蹴球、秋千、武术、射弩、龙舟、打陀螺、“押加”、民族式摔跤、马上项目共13项,其中射弩、打陀螺、“押加”、部分马上项目和部分表演项目在拉萨分赛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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