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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作者:吉石甲甲莫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浏览量:

  “过去,少数民族因为不会讲普通话而着急,现在,大多数少数民族都会讲普通话,而本民族的东西却在慢慢丢失。应尽快、及时、实质性地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以保护,如果再不保护,就来不及了。”这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一名人大代表发出的急切呼吁,可见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迫在眉睫。

  我国是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5个少数民族,大部分少数民族都有着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字不仅是非常宝贵的文化遗产,更是方便本民族文化交流的工具。但现如今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民族语言文字正面临着传承危机。如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县和泸定县,是甘孜州两大传统彝族聚居县,合计彝族人口近4万,占两县总人数的30%。九龙和泸定两县以彝,藏,汉三个民族为主,各民族和谐共处,相互包容,形成了独特的多民族文化。然而,在此背景下,九龙和泸定两县的彝语言文字的传承却面临巨大考验。据统计,日前甘孜州籍彝族青少年中,会说且会书写彝文的人数占比不到总人数的5%;再如,以吉林省的前郭县为例,目前,在西部蒙古族聚居乡镇中,会说本民族语言的群众已经不到30%,蒙古族青少年学生中更是不到20%。类似例子,在少数民族地区比比皆是。

  但较为乐观的是目前对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除了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外,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以及相关少数民族优秀人士也在努力采取相关措施。2018年,云南省民语委共完成4个语种的语言资源采集,先后深入德宏、保山、玉溪、红河等州(市),采集了傣文、彝文、瑶文等一批文字文献资料,先后抢救保护了“人口较少民族之阿昌族、布朗族口传文学语料集”“宜良县世居民族彝族、苗族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说、故事、语料收集及抢救保护”“《白汉英词典》编撰出版”等项目,据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民语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云南省25个世居少数民族中,除回族、水族、满族3个少数民族通用汉语外,其余22个少数民族使用26种语言,14个民族使用22种文字,16个跨境少数民族中,多数语言境内外相通,有的使用相同或相近,民族语文抢救保护势在必行。

  经济社会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民族语言文字是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是民族文化相互交流的工具。党和国家一直心系着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字保护和传承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相关部门也一直在为此做着更大的努力。语言和文字是学习文化的基础,是文化的载体,学好了民族的语言文字,才能更好的去学习和深入了解民族的文化,更好的带动民族经济的发展,相信在党和国家、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少数民族人士等的共同努力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将越来越完善。

  

  参考资料:

    王丹,黄鹭:《尽快、及时抢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D],吉林人大,2018年。

  《云南省加大民族语言文化保护力度》,云南日报,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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