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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文化遗产保护的探索与实践——以“千年白族村”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为例

来源:民族文化宫博物馆 作者:杨玉莲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浏览量:

  近年来,在广西、云南、内蒙等民族文化资源富集的地区,纷纷建立了各类规模不同的生态博物馆,在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

  云南大理,是全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以白族为主体的十三个世居民族世世代代在以洱海、苍山为中心的区域繁衍生息、繁荣发展,共同创造了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全州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截止2011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21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58项。2011年5月,大理州被文化部公布为“中国十大生态文化保护试验区”。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文化强州”的发展战略下,不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力度,开创性地做了许多实践工作。 2007年5月,在“千年白族古村”诺邓建立的两个以家庭为单位的生态博物馆,就是大理州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次新的尝试和具体实践。

一、诺邓村概况

  诺邓村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北部,距县城石门5公里,有“千年白族古村”的美誉。全村现共有263户,932人,98%的村民为白族,均为农业人口。经济以农业为主,据2006年统计,全村人均收入1300多元,是云龙县的贫困村。

  “诺邓”是云南省最古老的村子之一。公元前110年汉武帝时期,因云龙产盐而设置比苏县,唐代南诏时期“诺邓”村名在史书上正式出现。作为云南现存的最古老的村子,诺邓古村见证了历代王朝的变迁,留下了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完整地保存了以盐井文化为核心的原生态山地白族文化。2002年1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诺邓村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2007年5月31日,诺邓村被授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同年11月5日,诺邓村被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委员会评为“中国十大景观村落”之一。

  诺邓有“以井代耕”的传统,盐业经济的发达促进了诺邓的文化繁荣,遗留至今的文化遗存丰富多样。诺邓村现保存有明清两代民居建筑90多处,民国民居建筑60多处,明清时期的寺庙、祠堂、牌坊等建筑10多处,其中被公布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除了众多的古代建筑外,在村中几乎家家都保存有十分丰富的民族文物、家传文物,有生产生活用具、契约、家谱、藏书、木刻雕版、木刻匾对、陶塑泥塑民间工艺品等,极具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除此之外,诺邓还较好地保留和传承了原生态的传统文化,在大理其他地区早已消失殆尽的一些白族传统技艺、节日活动、传统习俗、民间宗教信仰等白族传统文化,至今在诺邓仍然传承发展。因此,诺邓也是一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库。

  近年来,随着民间收藏的日益升温和诺邓知名度的不断提升,诺邓村民族文物被盗、贩卖情况屡禁不止,民族文物流失情况严重,对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安全构成隐患,加强民族文物和传统文化的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已成为诺邓村刻不容缓的问题。

二、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的理论与实践

  1.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建设的构想

  针对诺邓民族文物流失严重和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云龙县与大理州文化局、大理州博物馆多次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研究,提出了在诺邓适宜建立家庭生态博物馆,而建立专题性博物馆或村寨为单位的生态博物馆条件暂不成熟的构想,主要原因是:第一,云龙县经济欠发达,政府无财力投入建设专题性博物馆或生态博物馆;第二,云龙县交通条件差,距离大理市约180公里,旅游业正处于起步阶段,游客数量有限,不具备整体旅游开发的条件,建立专题性博物馆或生态博物馆没有观众源保障;第三,诺邓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意识还很淡薄,文物分散在农户家中,建立专题性博物馆或生态博物馆文物征集、陈列展示的工作难度较大。相反,解决诺邓村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家庭生态博物馆,理由是:第一,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资金投入少,易于筹建;第二,部分文物收藏较多的农户已经有保护文物和利用文物资源发展旅游项目的意识,对建立家庭生态博物馆有较高的积极性;第三,大理州博物馆作为筹建帮扶单位,能提供有人才、技术和一定资金的支持;第四,选择性建立几个家庭生态博物馆作为试点,通过实践经验,逐步以诺邓为中心,建成家庭生态博物馆群,探索诺邓村乃至大理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途径。通过认真地分析论证,结合大理州推行农村文化建设定点帮扶工作的要求,2007年,在诺邓建成了两个家庭生态博物馆的构想基本成熟,并由大理州博物馆迅速组织实施。

  2.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建设的原则

  生态博物馆是指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传统艺术等有形和无形文化遗产,在其原产地由当地居民进行自发保护,从而实现较完整地保留当地的自然风貌、生产技艺、风俗习惯、民族艺术等文化传统的一种博物馆理念。法国博物馆学专家乔治·亨利·里维埃(Georges—Henri Riviere)对生态博物馆的定义是:“生态博物馆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和当地居民共同设想,共同修建,共同经营管理的一种工具。公共机构的参与是通过有关专家、设施及设施机构所提供的资源来实现的;当地人民的参与则靠的是他们的志向、知识和个人的途径。”[1] 1997年我国政府与挪威政府合作,在贵州省六枝的梭嘎建立了以保护苗族文化为主体的我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并以此产生了中国生态博物馆的《六枝原则》。

  生态博物馆强调专业的博物馆学者和当地居民的共同参与,当地居民利用自己的遗产,并且积极保护自己的遗产,推动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如何使当地居民自觉、主动地投身到生态博物馆的建设中,仅仅采用说教的手段,让他们认识自己文化的价值和重要性,使其接纳并积极参与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并不足以解决问题,关键是要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这点对于目前相对贫困的少数民族居民就具有相当的吸引力,这也是我国许多生态博物馆群成功的秘诀。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原则是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在建立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时,就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注重避免传统民俗、民族博物馆的静态性,消除异地模式民俗、民族村的虚拟性,克服单一的就地展示型民族村落的孤立性,坚持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的原生态、民众性、原地保护、整体保护、动态发展的原则。

  (1)原生态性

  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置身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积淀、浓郁文化色彩及良好生态环境的历史文化名村诺邓村,保证了诺邓生态博物馆存活于自然环境、社会结构、经济状况和精神生活保存较完整的文化生态中,没有脱离原地的自然化境和人文环境,较好地保持了自然环境、文化空间的原生态特性。

  (2)民众性

  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扎根于诺邓村,诺邓村民是生态博物馆真正的拥有者、享受者、管理者与保护者。虽然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走的是在政府和专业部门的支持下,农户自主管理的发展模式,但它的生存离不开诺邓村的民众的积极参与,离不开诺邓村民与其创造的文化环境。

  (3)原地保护

  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置身于诺邓村生态环境之中,以诺邓社区为基础,以原地方式进行原生态状况下的诺邓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展示。

  (4)整体保护

  一般而言,生态博物馆的保护应该包括诺邓整个村的面积,村内的文化遗产和自然环境都应该受到整体保护。但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的方式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户家庭,搜集、整理、记录居民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工艺品,通过原地、原状的保护和展示,记录和展示诺邓村特色的经济、社会、信仰等民俗文化事项,它是对这些文化现象原生态文化的一种整体保护。

  (5)动态发展

  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建立后自然融于诺邓村的大环境中,必然受到诺邓村经济、文化的发展不断变化发展。因此,在保存文化生态区域内的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要强调文化的演进和社会的发展,在动态发展中保持特质,与整个多等社区和谐发展,家庭了生态博物馆才能持续发展。

  3.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的具体实践

  2007年5月,大理州博物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始实施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建设工作。经过田野调查,据不完全统计,在诺邓村农户中有3户家庭保存的民族文物最多,总数达500余件,收藏的种类有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契约、家谱、藏书、木刻雕版、泥雕艺术品、民间绘画等,具备筹建家庭生态博物馆的展品需求条件,而且三户农户建立生态博物馆的积极性较高。经过认真研究讨论,最后选定先建两个家庭生态博物馆,一个侧重于展示和传承白族民族民间工艺,叫“黄遐昌家庭生态博物馆”;一个侧重于展示白族家庭历史和传承白族的习俗文化,叫“杨黄德家庭生态博物馆”。在筹建中,博物馆专业人员完成了资料建档、展览设计、布展等工作,资助了价值1.5万元左右的展柜及设备材料,并帮助指导两个博物馆的管理经营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者对家庭生态博物馆的认识。经过一个多月的筹建,两个家庭生态博物馆在诺邓诞生。

    黄遐昌家庭生态博物馆

  黄遐昌先生是现在户主的祖父,是诺邓村著名的白族民间艺人,擅长于建筑、泥塑、木雕、纸扎等,死后留下了许多民间工艺品,加之该户的家存古书典藏较多,具有典型的白族“耕读传家”的文化传统,民居建筑保存也十分完整。为了纪念这位白族民间艺人和尊重户主的意见,博物馆以其先辈黄遐昌先生的名字来命名。这一个馆展示的内容主要是:白族民居建筑、白族民间工艺及其技艺,共展出家传文物及生活用品208件。在做这一户博物馆时,特别恢复了“书房”这种家庭组合中应有的形式,强化了在白族传统文化中“耕读传家”的思想。

    杨黄德家庭生态博物馆

  杨黄德先生是现在户主的父亲,此户家中收藏有从明朝嘉靖年间起至“文化大革命”前的各种契约、家谱、文书、证照等家庭档案,以及与诺邓盐业生产有关的物品。陈列时共展出了220余件。在做这一家博物馆时,我们帮助重新规范了住宿接待和餐饮服务的项目,规范了云龙白族宴客的传统菜谱和制作工艺,让游客可以和农户主人共同生活,体验作为家庭成员和在其中生活的真实感,使家庭生态博物馆不再仅仅只是具有文物展示的展馆,更是一个拥有文物展厅的家庭,在这里“家庭”一词变成了核心,实现了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的结合,赋予了博物馆新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家庭博物馆的文化生态功能。[2]

三、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和意义

  由云龙县委、县政府组成的“诺邓村保护与发展领导小组”对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做出这样的评价:大理州博物馆于2007年进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诺邓开展对口扶贫工作,期间,支持和帮助诺邓村黄永寿、黄文光两户村民建起家庭生态博物馆,开馆一年多来,门票和接待收入成为两户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对村民保护文化遗产和参与旅游服务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也扩大了诺邓的对外宣传。有相当数量的农户引入生态博物馆的部份文化元素和理念参与保护与开发,诺邓将实现遗产保护与经济的双赢。由此可见,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取得经济效益和效益是明显的,是为农户、社区居民和管理机构所认可的,它对诺邓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现实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

  1.有效解决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矛盾

  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一直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矛盾核心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如何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对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变“死保护”为“活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双赢。这一点,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是一个成功的范例。诺邓村两户家庭生态博物馆开馆至今,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黄遐昌家庭生态博物馆主要是以门票收入为主,年收入达5000多元,单这一项就使这一个家庭的年人均收入增加了2500元,相当于当地普通农户的年人均收入的两倍。杨黄德家庭生态博物馆以参观门票、住宿(4个床位)、餐饮年收入达15000多元,家庭人均收入增加了3700多元,比当地普通农户人均年收入增加近三倍。诺邓村民开始意识到,利用家中的文物和传统产业,可以发展旅游,吸引观众,增加家庭收入,从农户自身到社区居民都基本认可家庭生态博物馆。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来看,诺邓的文化遗产保护有了农户的自觉参与,不再仅仅依靠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门进行单一的保护,而是变成了村民共同自觉参与的全民性保护,保护工作有了坚实的基础;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效利用逐渐发展成为诺邓一种新的文化旅游项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呈现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促进的地方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现在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和旅游部门指定的参观、接待的景点。一年内,两家已各接待上级领导和游客2000多人,免费接待县内学生300多人次,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香港大公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不同程度对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进行报道,众多国内外学者多次到诺邓调查访问,在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有关诺邓和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的文章,有效地提升了诺邓和云龙县的社会知名度,到诺邓参观、调查、访问的人数逐年增多,为诺邓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业拓展了客源。

  2.进一步促进了诺邓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家庭生态博物馆带来的经济收益,让诺邓村民对家中收藏的文物有了新的认识。村民开始认识到文物的价值和作用,不再随意变卖家中收藏的文物或“老东西”(文物类藏品),许多农户家庭都自觉地收集整理家中有价值的“老东西”,期望自己家也能成立家庭博物馆,获取收入。“杨黄德家庭生态博物馆”的户主黄文光先生,现在已经是诺邓村的一张名片,他个人被评为了“大理州十大民间收藏家”。为了办好博物馆,他不仅自觉花钱征集展品,连同他的妻子都义务成为博物馆的讲解员和诺邓村的导游员。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是公众,只有公众的积极自觉参与,真正成为文化遗产的享有者、传承者,文化遗产保护才能切实做到有效保护、有序传承、持续发展。如今在诺邓村,村民对家中收藏的古家具、古文书等十分重视,文物贩卖的情况已经很少发生。相反,村民对诺邓的历史文化、“老东西”特别感兴趣,自觉保护、义务宣传。如杨黄德家庭生态博物馆收藏有一张明朝嘉靖年间的分家单,省上有的单位曾出价4万元购买,但黄文光就是不卖,他知道这一件文物在他家博物馆中的作用,不仅如此,他还用1000元钱购买了村中另一人家的一份明末的地契来充实陈列。类似情况还很多,这种做法真正实现了公众的自觉参与,相比政策宣传等措施有事半功倍的功效,有利于诺邓文化遗产的保护。[3]

  3.真正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的实践是在不剥夺原住民对文化拥有的所有权,不对文化遗产带来损害的前提下,使文化的拥有者得到利益实惠。户主就是文化遗产的主人,能有效地避免在以村寨为单位的生态博物馆中一直难以解决的管理、利益分配等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户主的积极性,解决了让社区居民自觉参与、如何参与传统文化保护的问题。

  4.有利于社区居民对文化的自觉认识

  虽然村民不懂如何去解释什么是生态博物馆,但是他们知道这种生态博物馆和自己的经济利益有关,开始逐步认识到了文物隐藏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并且这种认识是建立在一种深层的文化自觉之上,具有持续的生命力,为文物的保护提供了来自民众自觉参与的最有力的保障。实践证明,诺邓村民现已接受了家庭生态博物馆融入诺邓、进入村民生活的事实,这是家庭生态博物馆成功之处,它有效地解决了生态博物馆村寨模式中似乎不可能克服的社区认同问题,巧妙地将博物馆的理念、家的归属感和村民追求经济利益的目的性结合在一起,同时也对村民起到了重要的教育与文化重构作用,让村民重新认知自己的文化、个人在文化中的角色。[5]

  5.能较好地保持文化的原生态特性

  家庭式生态博物馆由于资金、人力的条件所限,不会为了迎合游客的需求随意创造一些伪文化、伪民俗,改变生态博物馆的生存、发展方式,它离不开诺邓自然、文化生存的土壤,始终会持久地保持着文化的原生态特性,这一点对于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尤为重要。家庭生态博物馆在文化遗产资源的利用中不仅不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破坏,相反是在保持其原生态特性的基础上进行一种有益的挖掘保护和传承。

结  语

  云南大学尹绍亭教授在总结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的经验时强调:“在中国广大乡村讲文化保护与传承,不能不面对贫困的现实,不能不尊重民众要求摆脱贫困、要求发展的愿望,只有关心民众的切身利益、重视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与经济结合与互动,‘保护’才有基础和保证”。[4] 建立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其根本目的就是让社区居民通过博物馆得到经济实惠,实现文化自觉,正视自己的文化,自觉参与到传统文化的保护中,有极大的热情和责任感投入博物馆的经营管理,自觉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使博物馆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家庭生态博物馆是民族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次探索与实践,它切实有效地解决了民族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为民族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推广。

参考资料:

  [1] 苏东海:《国际生态博物馆运动述略及中国的实践》,《中国博物馆》,2001年2期。

  [2]、[3]、[5]参见谢道辛:《诺邓村家庭生态博物馆——诺邓村试点报告》,《大理文博》,2010年1期。

  [4] 尹绍亭:《文化多样性与生态环境保护——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载《云南省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研讨会论文集》,云南科技出版社,2008年:第81页。

  [6] 注:笔者亲身参与了诺邓家庭生态博物馆的建设和课题调查,文中部分统计数据来源于课题组调查材料,不另作注释。

(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博物馆)

引自:《中国民族文博第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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